票據法 第 43 條(承兌之格式)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承兌應在匯票正面記載承兌字樣,由付款人簽名。付款人僅在票面簽名者,視為承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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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承兌應在匯票「正面」記載承兌字樣,由付款人簽名。付款人僅在票面簽名者,視為承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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