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所了解的參考資料,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第 24-1 條主要涉及專科學校的改制和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的改制。 根據該條第一項,由專科學校改制成技術學院或科技大學,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以被命令改制為專科學校:1) 全校學生數未達三千人,且最近兩年新生註冊率均未達百分之五十。2) 連續兩次技專校院校務評鑑評等為三等以下,或最近一次系所評鑑評等為三等以下。3) 連續兩學年度經本部列有重大行政疏失,或同一學年度經本部列有兩次以上重大行政疏失。4) 依財務預測一年內將入不敷出或財務調度困難。 而根據該條第二項,由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改制成專科學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以被命令改制為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1) 全校學生數未達一千八百人,且最近兩年新生註冊率均未達百分之五十。2) 符合上述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的情形之一。 以上是根據上述法規提供的資料進行的釋義,並沒有具體的法院判例或裁決作為參考。希望這些資訊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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