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專科學校學生學籍規則13

快速跳轉

各校得辦理日、夜間部學生校內及校際相互選課,選修他校課程者應經本校及他校同意。但其修習學分數以不超過當學期修習學分數三分之一為原則。 前項選課規定由各校自訂。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針對專科學校學生學籍規則第13條的問題,該條款允許專科學校辦理日、夜間部學生校內及校際相互選課,並規定選修他校課程的學生需經本校及他校同意,且修習學分數不能超過當學期修習學分數的三分之一。 根據此法規,在專科學校日、夜間部的學生中,如果他們想選修其他學校的課程,需要經過所屬學校以及其他學校的同意。此外,選修其他學校課程的學分數量應該控制在當學期修習學分數的三分之一以內。 舉例來說,如果某一位專科學校學生在某一學期修習了15個學分,依照第13條的規定,他選修其他學校的課程的學分數應該不超過5個學分。 參考資料: 專科學校學生學籍規則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專科學校學生學籍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專科學校學生學籍規則第 13 條規定:「各校得辦理日、夜間部學生校內及校際相互選課,選修他校課程者應經本校及他校同意。但其修習學分數以不…」(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專科學校學生學籍規則第 1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