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育成績之考查,分左列各款辦理: 一、語文學科。 二、數學。 三、社會學科。 四、自然學科。 五、選修科目。
根據國民中學補習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第10條,智育成績的考查項目包括語文學科、數學、社會學科、自然學科以及選修科目。這些項目會根據相應的課程和學習目標來進行考查和評分。例如,對於語文學科,學生可能會接受閱讀、寫作和口語表達等方面的考核。對於數學和自然學科,則會考察學生的數字運算、數學概念和科學知識等。社會學科則可能涉及歷史、地理和公民等方面的考核。在選修科目方面,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和需求選擇相關的科目進行考查。這些成績考查項目的目的是全面評估學生的智育能力和學術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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