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民中學補習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14

快速跳轉

一年級體育成績以體育學科和健康教育學科考查之,其考查結果,各占百分之五十。二、三年級體育成績則以體育學科考查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民中學補習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第14條,一年級學生的體育成績考查主要是以體育學科和健康教育學科的考試成績來計算,兩者的成績比重各佔百分之五十。而二年級和三年級學生的體育成績則只考查體育學科的成績。具體來說,學生的體育成績會根據其在體育學科和健康教育學科考試中的表現來評定。例如,如果一年級學生在體育學科考試中獲得80分,在健康教育學科考試中獲得90分,則該學生的體育成績為(80+90)/2 = 85分。而二年級和三年級學生的體育成績則只根據體育學科考試中的成績來評定。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民中學補習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民中學補習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第 14 條規定:「一年級體育成績以體育學科和健康教育學科考查之,其考查結果,各占百分之五十。二、三年級體育成績則以…」(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民中學補習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第 1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