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法 第 10 條(信託財產的非繼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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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託人死亡時,信託財產不屬於其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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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信託法第 10 條規定,受託人死亡時,信託財產不屬於其遺產,與受託人個人財產法律上切割。
Q · 受託人過世了,信託財產會變成他的遺產被繼承嗎?
不會。信託法第 10 條直接切割
依信託法第 10 條,受託人死亡時,信託財產不屬於其遺產。這意味著受託人名下的信託財產,在他死亡那一刻起即與其個人遺產法律上切割,他的繼承人、配偶、私人債權人均無法主張信託財產為遺產的一部分。信託關係依信託法第 8 條繼續存在,新受託人依信託契約約定或依信託法第 45 條由法院選任。
深度解讀
受託人突然走了,會發生什麼事?大部分人的直覺:他名下的東西會變成遺產,被繼承人瓜分。第 10 條告訴你這個直覺在信託上完全錯誤。受託人死亡時,信託財產不屬於他的遺產。這條只有短短一行,但它是信託制度能成立的根本。如果受託人一死信託財產就變成遺產,那委託人當初交付的資產會被受託人的孩子、配偶、債權人瓜分,受益人什麼都拿不到。這條法律劃出一道絕對的防火牆:信託財產在受託人死亡那一秒,就跟他的私人財產切開。他的繼承人看得到但摸不到,他的個人債權人聞得到但吃不到。接下來會發生的是:信託關係繼續存在(第 8 條),由信託契約指定的新受託人或法院選任的新受託人接手管理,信託如常運作。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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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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