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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法 第 23 條(管理不當或違反信託本旨時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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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託人因管理不當致信託財產發生損害或違反信託本旨處分信託財產時,委託人、受益人或其他受託人得請求以金錢賠償信託財產所受損害或回復原狀,並得請求減免報酬。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信託法第 23 條規範受託人違失責任,委託人、受益人、其他受託人三方均可獨立請求金錢賠償、回復原狀或減免報酬。

Q · 我發現受託人亂用我信託的錢,可以單獨告嗎?

可以。三種人都能單獨追究受託人責任

依信託法第 23 條,當受託人管理不當致信託財產發生損害,或違反信託本旨處分信託財產時,委託人、受益人、其他受託人三種主體都可以**獨立**請求救濟,不需要其他人同意。救濟方式有三種可以並存主張:金錢賠償、回復原狀、減免受託人報酬。本條兼具違約與侵權雙重性質,受託人很難用契約限縮條款完全脫責。

深度解讀

信託這件事的本質是「我把東西交給你,你替我管,但你不是它的主人」。聽起來很簡單,但一旦受託人開始把信託財產當自己的用,或做了一些「委託當初沒說可以」的事,糾紛就來了。信託法第 23 條就是那條安全閥。它說:受託人因管理不當造成損害,或違反信託本旨處分財產時,委託人、受益人、其他共同受託人,這三種人都可以站出來追責。而且追的不只是金錢賠償,還可以要求回復原狀,甚至減免他的報酬。更關鍵的是這條責任兼具違約和侵權雙重性質,對受託人來說兩種追訴壓力同時存在,他幾乎沒有地方躲。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對照

相關函釋 10 則

立法沿革 1 版

  • 受益人名詞
  • 回復原狀名詞
  • 報酬名詞

本條有 1 段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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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信託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信託法第 23 條規定:「受託人因管理不當致信託財產發生損害或違反信託本旨處分信託財產時,委託人、受益人或其他受託人得請求…」(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信託法第 2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信託法第 23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