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法 第 3 條(委託人不得變更受益人或終止信託)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委託人與受益人非同一人者,委託人除信託行為另有保留外,於信託成立後不得變更受益人或終止其信託,亦不得處分受益人之權利。但經受益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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