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附插頭可撓軟線連接用電器具之隔離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插頭與插座或可分離式接頭為可觸及者,得作為隔離設備;為非可觸及者應依前條規定裝設隔離設備。 二、住宅場所用電爐之附插頭可撓軟線與插座由其抽屜式箱體打開後即可觸及者,得作為隔離設備。 三、插座或可分離式接頭之額定不得小於所連接之用電器具額定。有需量因數者,其額定得以需量決定。
我不知道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186條的內容。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