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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32 條
白色或淺灰色之導線不得作為非接地導線使用。但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白色或淺灰色之導線於每一可視及且可接近之出線口處,以有效方法使其永久變成非白色或淺灰色之導線者,得作為非接地導線使用。 二、移動式用電器具引接之多芯可撓軟線含有白色或淺灰色導線者,其所插接之插座係由二非接地之導線供電者,得作為非接地導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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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提供的上下文並未包含有關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32條的內容,因此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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