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346

快速跳轉
  1. 1.PVC管以明管裝設時,應依表三四六規定值加以支撐,且距離下列位置三百毫米以內,應裝設護管鐵、管夾或類似配件加以固定: 一、配管之兩端。 二、管與配件連接處。 三、管與管連接處。
  2. 2.PVC管互相間,及管與配件相接之長度,應為管徑一‧二倍以上,且其連接處應裝設牢固。使用粘劑者,相接長度得降低至管徑○‧八倍。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對於這個問題,我目前找不到參考資料或法條有關於「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346 條」的內容。抱歉,我無法提供關於該法條的具體解釋或範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346 條規定:「PVC管以明管裝設時,應依表三四六規定值加以支撐,且距離下列位置三百毫米以內,應裝設護管鐵、管夾…」(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34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