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之所有組件及其支持托架或其他連接部分,應予適當配置,使設備間、與其他設備間、與垂直及橫向導線及與支持物部分,含支持平台或結構體間,在調整或操作時,人體任何部分不致過於接近暴露之帶電組件或導體(線),並符合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規規定之距離。
依據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138條,輸配電設備的組件、支持托架或其他連接部分應該適當配置,以確保設備間、與其他設備間、與垂直及橫向導線、支持物部分(包括支持平台或結構體之間)在調整或操作時,人體的任何部分不會過於接近暴露的帶電組件或導體(線)。此規定旨在符合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規規定的安全距離。 依照瞭解並且符合該法條的資料,我們無法找到與該法條有直接關聯的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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