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電纜及通訊電纜之直埋,不得敷設於同一導線管內。但所有電纜係由同一電業運轉及維護者,不在此限。
根據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267條,供電電纜和通訊電纜不得放在同一個導線管內。然而,如果這些電纜由同一家電業負責運營和維護,則不受此限制。 參考資料:2011年台灣電力公司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修正制定說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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