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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271 條
若直埋供電電纜系統需平行直埋於另一地下構造物上方,或另一地下構造物平行直接裝設於電纜上方,經管理單位協議埋設方法後,方可執行。埋設時應保持適當之垂直隔距,以便於接近及維護作業,而不損害他方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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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271條的規定,若需要在直埋供電電纜系統上方平行直埋另一地下構造物,或者在電纜上方平行直接安裝另一地下構造物,必須先經過管理單位的同意並達成共識的埋設方法後,方可進行執行。在埋設時,必須保持適當的垂直間隔,以便進行接近和維護作業,同時不損害他方的設施。 參考資料: 1.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經濟部能源局公告。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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