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章節定位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299 條
支撐地下供電電纜終端具導電性之支持物,應被有效接地。但上述組件已被隔離或防護者,不需接地或搭接。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299 條規定了地下供電電纜終端具導電性之支持物應該被有效接地。然而,如果這些組件已被隔離或防護,則不需要進行接地或搭接。這意味著只有在組件未被適當隔離或防護的情況下,才需要進行接地。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地下供電電纜終端的安全性,以防止導電性支持物對其他結構或人員構成危險。如果組件已經進行了隔離或防護,那麼接地就不再必要了。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