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3條是關於該規則的適用範圍。根據該條規定,該規則適用於電業的供電線路、通訊線路、變電設備及相關控制設備之裝置,以及電業供電線路至接戶點之設施及功能,還包括由地下或架空線路供電之電業專屬路燈控制設施。該條規定還明確了不適用於礦場、船舶、鐵路車輛設備、航空器、動力車輛設備,以及第九章至第十六章規定以外用電配線之裝設。此外,該條規定中還指出,本規則未規定者,則適用其他有關法令規定。 在這個問題中沒有具體提到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3條的任何款,因此沒有具體的範例可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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