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由一路共同低壓架空接戶線,或連接接戶線分歧引出另一路連接接戶線時,應於接戶線一端之支持物附近為之。
依照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314 條的規定,當一路共同低壓架空接戶線或連接接戶線分歧引出另一路連接接戶線時,應在接戶線一端的支持物附近進行裝置。舉例來說,如果有兩條低壓架空接戶線分別連接到同一個支持物上,或者當一條低壓接戶線分歧出另一條連接接戶線時,就需要在接戶線一端的支持物附近進行適當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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