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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3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接地系統之設計,應使人員之危險降至最低,並應具有低接地電阻,使電路保護裝置能適當動作。接地系統可由埋入之導體(線)及接地電極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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