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343條的規定: 1. 海上變電所(站)的頂甲板可以設置直升機平台及氣象輔助設施等。這表示在海上變電所的頂部可以建造一個供直升機降落使用的平台,以及一些協助氣象觀測的設施等。 2. 控制室、辦公室及人員休息室必須設置在防火區劃內。這意味着在海上變電所內的控制室、辦公室以及人員休息室必須位於被劃定為防火區的區域內。 3. 海上變電所(站)應該設置照明系統、緊急逃生路徑設施以及人員維生與衛生環境設施。根據這條規定,海上變電所必須擁有適當的照明系統來提供足夠的照明,同時也需要設置緊急逃生路徑設施,以便在緊急情況下人員可以快速且安全地逃生。此外,該設施還應提供給工作人員相應的生活環境和衛生設施。 參考資料:《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經濟部,可在經濟部能源局網站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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