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綜合區除本辦法規定外,位於山坡地者,依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辦理;位於海埔地者,依海埔地開發管理辦法辦理。
根據上述文獻,工商綜合區開發設置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工商綜合區如果位於山坡地,則應適用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如果位於海埔地,則應適用海埔地開發管理辦法。具體適用哪一項管理辦法,需視工商綜合區所在地的地形和位置而定。不過,上述文獻並未提供工商綜合區開發設置管理辦法的內容細節,因此無法進一步釐清工商綜合區開發設置管理辦法第17條的具體要求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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