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工商綜合區設置案件之推薦,中央商業主管機關得定期公告,受理開發人申請,並邀請各級政府有關機關及學者專家組成設置工商綜合區審議委員會,就申請案對經濟發展之需要性與計畫之可行性加以審查,通知開發人列席說明後擇優推薦,並將結果通知開發人。
根據工商綜合區開發設置管理辦法第7條,中央商業主管機關將定期公告受理開發人申請工商綜合區設置案件並邀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學者專家組成設置工商綜合區審議委員會。審議委員會將就申請案對於經濟發展的需要性與計畫的可行性進行審查,並通知開發人列席說明。最後,審議委員會將選擇優良的案例並通知開發人。這項法條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工商綜合區設置案件的審查具有公正性和客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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