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用人員任現職滿三年以上,三年成績考核均列甲等,或四年內考核有三年列甲等,一年列乙等,或五年內考核三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並具有大專以上學歷者,得參加本局內部甄審,調升聘用人員職缺。
依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第25條的規定,僱用人員如果在現職滿三年以上,並且連續三年的成績考核都列在甲等,或者在四年內有三年列甲等一年列乙等,或者在五年內有三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且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就可以參加該局內部的甄審,進而調升聘用人員的職缺。 舉例來說,如果一名僱用人員在現職工作已滿三年,且連續三年的成績考核都是甲等,那麼他如果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就可以參加工業局內部的甄審,有機會調升聘用人員的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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