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40

快速跳轉

管理機構應設置出勤簽到 (退) 簿或打卡鐘,供出勤人員於上、下班簽到、簽退或打卡。 人事管理人員應於上班時間前準時送出簽到 (退) 簿、下班時間後準時送出簽到 (退) 簿。未簽到、簽退或打卡者依實際情形分別加蓋曠職、公差、公假、休假及第三十五條所定假別之戳記。 各種差假均應於前一日辦妥手續,除特殊情形經主管准得辦理補假,餘一律以曠職處理。 遲到或早退合計達二小時者以曠職半日計,並扣薪半日。全年內曠職達七日者,即予解聘僱。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第40條,管理機構應設置出勤簽到(退)簿或打卡鐘,供出勤人員在上下班時簽到、簽退或打卡。人事管理人員應在上班時間前準時送出簽到(退)簿,下班時間後準時收回簽到(退)簿。未簽到、簽退或打卡的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加蓋曠職、公差、公假、休假及第三十五條所定假別的戳記。各種差假應在前一天辦理手續,除非特殊情況經主管核准可以辦理補假,其他情況一律視為曠職處理。遲到或早退累計達兩小時的人員,將被視為曠職半日,並扣薪半日。全年內曠職達七日的人員將被解聘。 根據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第35條,工業區管理機構應規定假別,確保員工享有法定及其他法定權益的假期。例如,法定的假期包括例假、特休、病假、婚假、喪假等等,這些假期應依照法定規定進行計算和給予。特定情況下,工業區管理機構可以核准員工申請補假,以彌補因特殊情況而無法休假的情況。此外,曠職的定義是指員工未按照規定的時間上班或下班,或未經事前請求或主管核准而缺席工作。根據第40條的規定,對於遲到或早退累計達兩小時的員工,將被視為曠職半日,並且扣除相應的薪水。如果員工全年曠職達到七日,則可能會被解聘。

  • 第三十五條條文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第 40 條規定:「管理機構應設置出勤簽到 (退) 簿或打卡鐘,供出勤人員於上、下班簽到、簽退或打卡。 人事管理人員…」(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第 4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