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機構主任、高級專員之考核獎懲由本局辦理外,副主任以下聘用人員之考核獎懲由該管理機構主管辦理後,報請本局核定。 僱用人員之考核獎懲由管理機構核定後,報請本局備查。
根據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第 47 條,該條規定了對管理機構主任、高級專員以及副主任以下聘用人員的考核獎懲負責機構的分工。其中,管理機構主任和高級專員的考核獎懲由經濟部工業局辦理,而副主任以下聘用人員的考核獎懲則由該管理機構主管負責辦理後,再報請經濟部工業局核定。此外,僱用人員的考核獎懲則由管理機構核定後,報請經濟部工業局備查。 相關資料: 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經濟部工業局108年11月11日局字第1080009902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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