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公司法 第 172-2 條

  1. 1.公司章程得訂明股東會開會時,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但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公司於一定期間內,得不經章程訂明,以視訊會議或其公告之方式開會。
  2. 2.股東會開會時,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股東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3. 3.前二項規定,於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應符合之條件、作業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證券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司法第172條之2規定,章程訂明就能以視訊會議開股東會,視訊出席的股東視為親自到場,表決完全有效。

Q · 公司可以用視訊開股東會嗎?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2,非公開發行公司必須在章程中訂明,才能以視訊會議召開股東會;以視訊參與的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計入定足數、表決有效。遇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時,中央主管機關可公告於一定期間內免經章程訂明即得視訊開會。公開發行公司另須符合證券主管機關(金管會)所訂作業辦法。

白話解讀

2020年疫情爆發前,台灣的股東會只有一種開法:所有人到同一個場地坐下來。172條之2在2018年先為非公開發行公司開了視訊會議的門,2021年修法後,連上市櫃公司也能用了。現在的規則是:公司章程有訂明就能用視訊開股東會;如果碰到天災、疫情這種不可抗力,主管機關可以直接公告允許,不用等公司修章程。用視訊參加的股東,法律上等同「親自出席」,你的出席數算進定足數,你的投票完全有效。但上市櫃公司有額外的遊戲規則,證券主管機關(金管會)另外訂了一套作業規範,包括身分驗證、斷線處理、即時計票等技術要求。這條解決的核心問題是:你人不在會場,你的權利不打折。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172條之2為視訊股東會的法律授權基礎,明定公司章程得訂明以視訊會議召開股東會,視訊參與的股東視為親自出席;並就不可抗力情況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免章程訂明,及對公開發行公司授權證券主管機關另訂作業規範。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公司可以用視訊開股東會嗎?

可以,但非公開發行公司必須先在章程訂明;遇不可抗力且主管機關公告時可免章程訂明。

Q2視訊參加股東會算正式出席嗎?

算。依第172條之2第2項,以視訊參與會議的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計入定足數、表決有效。

Q3上市櫃公司開視訊股東會規定一樣嗎?

不一樣。公開發行公司另須符合金管會「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以視訊會議或其他方式開會作業辦法」。

Q4章程沒寫視訊可以臨時改線上開嗎?

原則不行,須先修章程經特別決議;但遇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且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時例外。

Q5怎麼讓公司章程加入視訊會議條款?

在股東會提案修章,依第277條經特別決議(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

Q6視訊開會時斷線了我的票還算嗎?

通常斷線前已投的票有效,斷線後的議案視為未投。上市櫃公司依金管會規範另有斷線處理機制。

Q7三人小公司可以用 LINE 視訊開股東會嗎?

法律未指定軟體,但仍須章程訂明,且會議紀錄須詳載出席方式與表決結果以免日後爭議。

Q8視訊股東會的召集通知期限有縮短嗎?

沒有。仍須依第172條,常會20日前、臨時會10日前通知各股東。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non_public_companypublic_company
啟用條件章程訂明即可章程訂明+符合金管會作業辦法
規範密度自由度高,公司自訂身分認證、電子投票、即時計票、斷線處理皆有規定
不可抗力例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後免章程訂明同左,另受證券主管機關規範
出席效力視為親自出席視為親自出席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3 國

🇯🇵 日本産業競争力強化法(2021改正、場所の定めのない=バーチャルオンリー株主総会を許容)/会社法上のハイブリッド型出席
🇩🇪 德國AktG § 118a(Virtuelle Hauptversammlung,2022 年增訂虛擬股東會)
🇺🇸 美國Delaware General Corporation Law § 211(a)(permits remote/virtual stockholder meetings)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