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4 分鐘

公司法 第 288 條

(刪除)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司法第 288 條原規範重整聲請駁回七款事由,於民國 90 年刪除,現分別移至第 283-1 條及第 285-1 條第 3 項。

Q · 公司法第 288 條還有效嗎?我在書上看到這條怎麼回事?

公司法第 288 條已於民國 90 年(2001 年)刪除,現行法不再存在。原條文規定法院應駁回公司重整聲請之七種事由,修法時依性質拆解:程序性駁回事由移至第 283 條之 1,實體性駁回事由移至第 285 條之 1 第 3 項。舊版教科書或判決書若引用本條,請查閱現行第 283-1 條與第 285-1 條對照。

白話解讀

這條原本規定法院應駁回公司重整聲請的七種情形,是重整程序的守門條款。民國90年修法時,立法者將這些駁回事由拆散搬到第283條之1和第285條之1第3項,讓條文架構更清晰,本條因此功成身退被刪除。它的歷史意義在於見證了台灣公司重整制度從粗放到精細的演進過程。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 288 條原為公司重整聲請駁回事由之總綱規定,列舉法院應駁回重整聲請之七種情形。民國 90 年公司法大修時,立法者將此七款駁回事由依性質拆解整併至第 283 條之 1 及第 285 條之 1 第 3 項,本條因此刪除,現行已無實質效力。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公司法第 288 條是什麼?

原規範公司重整聲請駁回七款事由的總綱條文,民國 90 年已刪除。

Q2公司法第 288 條為什麼被刪除?

民國 90 年公司法大修時將七款駁回事由依性質拆解整併至第 283-1 條和第 285-1 條第 3 項,本條功成身退。

Q3公司重整聲請駁回事由現在規定在哪?

程序性駁回看第 283-1 條,實體性駁回看第 285-1 條第 3 項。

Q4舊判決引用公司法 288 條怎麼辦?

對照修法沿革,把舊條款逐款比對到現行 283-1 或 285-1 第 3 項的對應規定。

Q5公司重整聲請會被駁回嗎?機率高嗎?

重整聲請駁回率歷年偏高,主要因不符聲請程式或重整無實益。

Q6公司重整聲請被駁回怎麼救濟?

依民事訴訟法及非訟事件法規定提抗告,或補正後重新聲請。

Q7民國 90 年公司法為什麼大修?

回應企業全球化與電子化需求,調整重整、財務、公開發行等制度。

Q8公司重整制度起源為何?

源自美國 1934 年破產法 Chapter X,經日本 1952 年會社更生法傳入,ROC 民國 55 年增訂於公司法。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labelscopestatus
民國 90 年修法前(公司法 288 條)公司重整聲請駁回七款事由總綱已刪除
民國 90 年修法後(公司法 283-1 條)程序性駁回:聲請程式不備、無公開發行有價證券等現行有效
民國 90 年修法後(公司法 285-1 條第 3 項)實體性駁回:無重整價值或顯無重整可能等現行有效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 日本会社更生法第 41 条(更生手続開始の申立ての棄却)
🇰🇷 韓國채무자 회생 및 파산에 관한 법률 제 42 조(회생절차개시신청의 기각)
🇩🇪 德國InsO § 26(Abweisung mangels Masse)
🇫🇷 法國Code de commerce article L631-7(procédure de redressement judiciaire - rejet)
🇺🇸 美國11 U.S.C. § 1112(Conversion or dismissal of Chapter 11 case)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