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第 292 條(重整開始之登記)
法院為重整裁定後,應檢同裁定書,通知主管機關,為重整開始之登記,並由公司將裁定書影本黏貼於該公司所在地公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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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公司法 292 條規定:法院裁定重整後須通知主管機關辦理登記,公司並應將裁定書影本貼在所在地公告處公示。
Q · 公司被裁定重整後要做什麼公告?
依公司法第 292 條,法院做出重整裁定後應立即通知主管機關(經濟部商業司)辦理重整開始登記,同時公司應將裁定書影本黏貼於所在地公告處。雙軌公示完成後,所有人都被推定知悉公司正在重整:供應商不能再說「我不知道」、債權人不能再單獨對公司資產強制執行。登記是法律層面的公示、貼公告是物理層面的通知,兩者缺一不可。
白話解讀
一家公司被法院裁定重整,不是私底下偷偷進行的事。法院做出重整裁定後,必須把裁定書送到主管機關(經濟部商業司)去做登記,同時公司自己也要把裁定書影本貼在公司所在地的公告處。這個動作的意義不只是行政流程:登記完成的那一刻,全世界都被推定為「知道這家公司正在重整」。你是供應商,跟這家公司有往來,你不能再說「我不知道他們在重整」。你是債權人,想對這家公司的財產強制執行,這個登記就是擋在你面前的那道牆。公告和登記的功能是一體兩面:法院通知主管機關是制度層面的公示,公司貼公告是物理層面的通知。兩者缺一不可。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 292 條為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的公示性規範,規定法院作成重整裁定後,應檢附裁定書通知主管機關(經濟部商業司)辦理重整開始之登記,並由公司於其所在地公告處張貼裁定書影本。登記具對抗第三人之公示效力,公告為實際物理通知,兩者共同構成重整裁定生效後的公示制度,使所有利害關係人推定知悉公司進入重整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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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怎麼查一家公司是不是在重整?▾
最直接的方式是到經濟部商業司的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系統(findbiz.nat.gov.tw),輸入公司名稱或統一編號,就能看到公司的登記狀態。如果已經進入重整,登記資料上會有記載。內行人提示:不要只看新聞報導,新聞說「申請重整」跟法院「裁定重整」是兩回事,只有裁定了才算正式開始,而本條的登記就是確認裁定已生效的官方紀錄。
Q2公司沒有貼公告我可以主張不知情嗎?▾
困難。因為法院已經通知主管機關做了登記,登記完成就具有公示效力。公司沒貼公告是公司的問題,但不影響重整的法律效力。你如果是債權人,不能以公司沒貼公告來否定重整的效力,只能主張你因此錯過申報期限來爭取補報機會(第297條第2項)。內行人提示:如果你真的因為公司沒貼公告而錯過申報,保留你「不知情」的證據(例如你最後一次去公司的日期紀錄)會是爭取補報的關鍵。
Q3公司法 292 條的「重整開始之登記」是什麼?▾
法院作成重整裁定後,由主管機關於商業登記簿登載公司進入重整狀態的程序,登記完成具對抗第三人公示效力。
Q4公司法 292 條的主管機關是哪個單位?▾
依公司法第 6 條,主管機關為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原商業司),公司登記資料在 findbiz.nat.gov.tw 可查。
Q5重整裁定書影本要貼在哪裡?▾
公司所在地公告處,通常是公司門口或大廳明顯位置,要讓到訪的供應商、客戶、債權人都能看見。
Q6重整登記和重整公告有什麼不同?▾
登記是法院通知主管機關辦理的制度公示(具法律對抗第三人效力),公告是公司在所在地貼裁定書影本的物理通知。
Q7公司沒貼公告我怎麼證明我不知情?▾
保留最後一次到訪公司的日期紀錄、與公司往來信件、信用調查報告等證據,依第 297 條第 2 項聲請補報。
Q8重整裁定下來公司要多快貼公告?▾
本條未規定具體天數,但實務上越快越好,因為登記完成前的時間差可能讓新交易對象主張善意。
Q9怎麼確認重整登記已完成?▾
到 findbiz.nat.gov.tw 查詢公司登記資料,看是否有「重整登記」記載,或直接到該公司登記所在地的縣市政府或經濟部商業司查閱。
Q10公司法 292 條 vs 291 條的公告差在哪?▾
291 條是法院刊登公報或司法院網站的司法機關公示,292 條是法院通知主管機關登記 + 公司在物理位置貼公告,兩條互補。
Q11重整登記 vs 一般公司登記變更差在哪?▾
一般變更登記由公司自行申辦,重整登記由法院主動通知主管機關辦理,公司無申辦權但有配合義務。
Q12重整登記完成前完成的強制執行還有效嗎?▾
登記完成前已實施完畢的執行行為有效,但登記後依第 294 條程序停止,未完成部分擋下。實務爭議在「完成」如何認定。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article_292 | article_291 | article_289 |
|---|---|---|---|
| 公示對象 | 全體第三人(債權人、交易對象、社會大眾) | 全體第三人(同 292 但管道不同) | 個別已知債權人 |
| 公示主體 | 法院(通知主管機關登記)+ 公司(貼公告) | 法院(刊登公報或司法院網站) | 法院在裁定中載明 |
| 公示效力 | 登記具對抗第三人效力 | 司法機關公告效力 | 個別通知效力 |
| 違反後果 | 公司違反貼公告義務不影響重整效力,但可能成為補報依據 | 屬法院義務不涉公司違反 | 未指定構成程序瑕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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