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第 316-1 條(公司合併其存續及新設公司之限制)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股份有限公司相互間合併,或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公司合併者,其存續或新設公司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股份有限公司分割者,其存續公司或新設公司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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