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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4 分鐘

公司法 第 317-3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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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公司法第317-3條於2005年刪除,原合併租稅優惠(免登記規費、印花稅、契稅,土地增值稅記存)改由企業併購法第39-44條規範。

Q · 公司法第317-3條還有效嗎?合併的租稅優惠搬到哪裡?

公司法第317條之3於民國90年增訂、民國94年刪除,當時規定公司合併免登記規費、免印花稅契稅、土地增值稅准予記存。刪除原因是企業併購法(民國91年制定)及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已有同樣優惠規定,公司法不再重複規範,租稅優惠回歸專法體系。現行依據為企業併購法第39條至第44條。

白話解讀

這條曾經是公司合併時的租稅大禮包:免登記規費、免印花稅契稅、土地增值稅可以記存。2005年被刪除,因為企業併購法和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已經有同樣的優惠規定,放在公司法裡反而體例不合。租稅優惠回歸專法處理,公司法只管組織運作。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317條之3為民國90年至94年間短暫存在的合併租稅優惠條款,採「免登記規費、免印花稅、免契稅、土地增值稅准予記存」四項優惠並列模式,旨在降低企業合併之交易成本。刪除後相同租稅效果已轉由企業併購法及產業專法承接,公司法回歸組織法本位,不再混雜稅捐優惠條款。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公司法 317-3 條還有效嗎?

已於民國94年刪除,現行不適用。

Q2公司合併現在還有租稅優惠嗎?

有,改適用企業併購法第39-44條。

Q3公司法 317-3 為什麼被刪除?

避免與企業併購法重複規範。

Q4土地增值稅記存是什麼?

暫不課徵,等實際移轉時才繳。

Q5合併免印花稅契稅還適用嗎?

依企業併購法第39條仍適用。

Q6公司法 317-3 vs 企業併購法 39 條哪個適用?

現行只能適用企業併購法。

Q7公司合併怎麼申請租稅優惠?

依企業併購法向稅捐機關申報,無需主動申請。

Q8公司分割也有租稅優惠嗎?

有,企業併購法分割章節同樣適用。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舊規定(公司法 317-3,已刪除)現行(企業併購法)
法源公司法第317條之3(民國90-94年)企業併購法第39-44條
登記規費免徵免徵(企併法第39條)
印花稅免徵免徵(企併法第39條)
契稅免徵免徵(企併法第39條)
土地增值稅准予記存准予記存(企併法第39條第1項第6款)
適用範圍僅限公司法所定合併合併、分割、收購、股份轉換均適用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法人税法 第57条等(合併に伴う適格合併税制)
🇰🇷 韓國법인세법 제44조 이하(합병의 과세특례)
🇨🇳 中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76条 + 财税〔2009〕59号文(企业重组所得税处理)
🇩🇪 德國UmwStG(Umwandlungssteuergesetz, 改組稅法)
🇫🇷 法國Code général des impôts article 210-A et suiv.(合併特別稅制)
🇺🇸 美國IRC § 368 (Tax-Free Reorganizations) + §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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