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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4 分鐘

公司法 第 399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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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司法第 399 條已於 90 年刪除,原分公司設立 15 日內登記義務改由公司登記辦法第 4 條規範。

Q · 公司法第 399 條還有效嗎?分公司登記現在去哪查?

公司法第 399 條已於民國 90 年(2001-11-12)整條刪除,現已不具法律效力。原本規範的「分公司設立後 15 日內申請登記分公司名稱、所在地、經理人」等程序事項,改由公司法第 387 條授權之公司登記辦法統一規範,實際操作依公司登記辦法第 4 條辦理。新公司若要設立分公司,依現行制度向經濟部商業發展署或地方主管機關申辦即可。

白話解讀

這條曾經規定公司設立分公司後15天內必須申請登記分公司名稱、所在地、經理人等事項,並規範國外設立分公司的報備義務。歷經六次修訂,從籍貫住所的文字調整、罰鍰金額提高、責任主體從「公司負責人」限縮為「代表公司之股東或董事」,到幣別改為新臺幣,最終於民國90年整條刪除,分公司登記程序改由公司登記辦法統一規範。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 399 條為已刪除條文,原規範本國公司設立分公司後 15 日內應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之程序義務,歷經民國 55、59、69、72、86 年共五次修正,最終於民國 90 年配合公司法電腦化登記改革整條刪除,相關程序改由公司登記辦法第 4 條承接。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公司法第 399 條還有效嗎?

無效。本條已於民國 90 年(2001-11-12)整條刪除,現行不適用。

Q2為什麼公司法第 399 條被刪除?

配合民國 90 年公司法電腦化登記改革,分公司登記程序統一搬到公司登記辦法,由行政命令處理而非寫入母法。

Q3現在分公司設立要去哪登記?

依公司登記辦法第 4 條,向經濟部商業發展署或公司所在地直轄市政府申辦。

Q4現行分公司登記期限是幾天?

依公司登記辦法第 4 條規範,與舊條文相同維持 15 日內申請,但罰則改適用其他條文。

Q5舊公司法第 399 條罰鍰多少?

民國 86 年最後修正版本為新臺幣 3,000 元以上 15,000 元以下罰鍰,現已不適用。

Q6查公司法歷史條文要去哪查?

全國法規資料庫 law.moj.gov.tw 點選「沿革」可查所有舊版條文,含已刪除條文。

Q7已刪除的條文可以引用嗎?

原則上不行,但用於說明法律沿革、歷史背景或舊事件適用法律時可引用標明「已刪除」。

Q8公司法第 399 條跟現行公司登記辦法第 4 條差在哪?

效力位階不同。399 條為法律(立法院通過),公司登記辦法為行政命令(主管機關訂定),修改門檻較低。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old_article_399current_regulation
效力位階法律(立法院三讀通過)行政命令(公司登記辦法,主管機關訂定)
登記期限分公司設立後 15 日內公司登記辦法第 4 條維持 15 日內
違反罰則代表公司股東或董事新臺幣 3,000 元以上 15,000 元以下罰鍰依公司法相關罰則條文(非單獨設罰)
修改門檻需立法院三讀主管機關行政命令發布即可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会社法第 933 条(外国会社の登記)+ 商業登記法第 48 条(支店登記)
🇰🇷 韓國상법 제617조(지점설치 등기)
🇨🇳 中國公司法第 14 條 +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 47-48 條(分公司設立登記)
🇩🇪 德國HGB § 13(Zweigniederlassungen, Anmeldung)
🇫🇷 法國Code de commerce articles L123-1 et R123-31(immatriculation des succursales au RCS)
🇺🇸 美國State-level(無聯邦對應,各州 Foreign Corporation Registration 規定,如 Delaware Title 8 § 371)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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