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3 分鐘3 分鐘3 分

公司法404

快速跳轉

(刪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司法第 404 條已於民國 90 年刪除,原規定的無限公司登記申請人事項,現由公司登記辦法第 3 條規範。

Q · 公司法第 404 條為什麼被刪除?

民國 90 年整併進公司登記辦法

公司法第 404 條原規定無限公司各種登記的申請人(設立、解散、合併及變更組織等由全體股東申請,其他登記由代表公司之股東申請)。民國 90 年(2001-11-12)修法時,立法者決定將所有公司登記的申請人、書表格式、申請方式統一交給公司法第 387 條第 5 項授權訂定的公司登記辦法(行政命令層級)規範,第 404 條因此刪除,功能由公司登記辦法第 3 條承接。

白話解讀

這條曾經規定無限公司各種登記(設立、解散、合併、變更組織等)該由誰去申請。民國90年修法時,立法者決定把所有公司登記的申請人、書表格式、申請方式和期限,統一交給公司法第387條第5項授權的「公司登記辦法」來規範,不再逐一寫在個別條文裡。於是這條就被刪除了,功能已經被行政命令層級的登記辦法吸收。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 404 條(已刪除)原為公司法第 9 章登記章節之程序性條文,規範無限公司設立、解散、合併、變更組織及其他登記之申請人。本條於民國 90 年(2001-11-12)刪除,所規定事項改由公司登記辦法第 3 條承接,屬條文降階為行政命令之典型立法例。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公司法第 404 條是什麼?

公司法第 404 條原為公司法第 9 章登記章節內的程序性條文,規定無限公司各種登記的申請人。本條已於民國 90 年(2001-11-12)刪除,相關規定移至公司登記辦法第 3 條。

Q2公司法第 404 條為什麼被刪除?

民國 90 年修法時,立法者決定將公司登記的申請人、書表格式、申請方式統一交給公司法第 387 條第 5 項授權訂定的公司登記辦法(行政命令層級)規範,不再逐一寫在個別條文中,第 404 條因此刪除。

Q3無限公司現在怎麼辦理登記?

依現行公司登記辦法第 3 條規定,無限公司之設立、解散、合併及變更組織登記由全體股東申請,其他登記由代表公司之股東申請,向經濟部商業發展署或地方主管機關提出。

Q4無限公司登記由誰申請?

依現行公司登記辦法第 3 條,設立、解散、合併、變更組織登記由全體股東申請,其他登記由代表公司之股東申請。

Q5公司登記辦法第 3 條規定什麼?

承接原公司法第 404 條規定,明定無限公司各種登記的申請人,內容大致延續舊條文邏輯但更具彈性。

Q6公司登記申請書去哪下載?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公司與商業登記前置查詢』網站(gcis.nat.gov.tw)提供所有書表下載。

Q7無限公司登記要準備什麼文件?

申請書、章程、股東名冊、印鑑卡、股東同意書、會計師資本額查核報告書等,依登記類型有所差異。

Q8公司登記費用要多少?

依公司資本額計算,最低約 1,000 元,每增加 4 萬元加收 1 元,依公司登記規費收費準則辦理。

Q9公司法 vs 公司登記辦法差在哪?

公司法是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法律位階),公司登記辦法是經濟部依授權訂定之行政命令(命令位階),效力不同。

Q10無限公司 vs 兩合公司登記差在哪?

無限公司全體股東負無限責任,登記由全體股東申請;兩合公司有無限與有限股東並存,特定登記由無限股東代表申請。

Q11民國 90 年前 vs 修法後登記程序差在哪?

修法前條文細部規定登記申請人於公司法,修法後降階為公司登記辦法統一規範,程序整合更具彈性。

Q12為什麼條文要從法律降到行政命令?

程序性、技術性事項變動較頻繁,由行政命令規範可省去立法修改成本,提升修法效率與彈性。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4

日本会社法 第 912 条(合名会社設立登記事項)
韓國상법 제180조(합명회사 등기사항)
德國HGB § 106(OHG Anmeldung zur Eintragung)
法國Code de commerce L210-7(Société en nom collectif - immatriculation)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立法沿革 3

(0550705 全文修正)

無限公司設立、解散及因合併而變更之登記,由全體股東申請之;其他各項登記,由代表公司之股東申請之。

(0690418 修正)

無限公司設立、解散及因合併而變更之登記,由全體股東申請之;其他各項登記,由代表公司之股東申請之。   無限公司因變更組織為兩合公司申請登記者,準用第四百十條但書之規定。

立法理由配合公司變更組織,改採變更登記,爰增訂第二項有關變更組織登記之規定。

(0901025 刪除)

(刪除)

立法理由一、本條刪除。   二、為配合第三百八十七條增列第五項公司登記、認許及變更授權辦法,有關申請人、申請書表、申請方式、期限等由該辦法規範之,爰予刪除。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550705 全文修正)

無限公司設立、解散及因合併而變更之登記,由全體股東申請之;其他各項登記,由代表公司之股東申請之。

(0690418 修正)

配合公司變更組織,改採變更登記,爰增訂第二項有關變更組織登記之規定。

(0901025 刪除)

一、本條刪除。   二、為配合第三百八十七條增列第五項公司登記、認許及變更授權辦法,有關申請人、申請書表、申請方式、期限等由該辦法規範之,爰予刪除。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公司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公司法第 404 條規定:「(刪除)」(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公司法第 40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公司法第 404 條的立法沿革共 3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