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第 405 條
(刪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司法第 405 條已於民國 90 年(2001 年)刪除,原規定無限公司 15 日內設立登記期限,現行統一由公司登記辦法規範。
Q · 公司法 405 條還能用嗎?
公司法第 405 條原規定無限公司應於章程訂立後 15 日內申請設立登記,違反者罰鍰、虛偽記載者刑責。民國 90 年立法院全面修法時,將公司登記制度的程序事項(申請人、書表、方式、期限)統一交由公司法第 387 條第 5 項授權之「公司登記辦法」規範,故刪除本條。現行查找無限公司設立登記期限請看「公司登記辦法」相關條文。
白話解讀
這條原本規定無限公司必須在章程訂立後 15 天內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立登記,違反者罰鍰,虛偽記載者有刑責。民國 90 年修法時刪除,因為公司登記的申請人、書表、方式、期限等事項,統一改由第 387 條第 5 項授權的「公司登記辦法」來規範,不再逐條散落在各章節。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 405 條為民國 90 年公司法修法時刪除之程序性條文。原為無限公司編章下規範設立登記期限與罰則的條文,立法者基於統一公司登記制度規範體系之考量,將相關事項授權由公司登記辦法統一規範,故刪除本條。本條雖已不具現行效力,仍為研究民國 90 年公司法登記制度改革之重要歷史條文。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公司法 405 條是什麼?▾
已於民國 90 年刪除的條文,原規定無限公司設立登記期限與罰則。
Q2公司法 405 條什麼時候刪除的?▾
民國 90 年(2001-11-12)立法院三讀通過刪除。
Q3為什麼刪除公司法 405 條?▾
立法者將公司登記程序事項統一授權公司登記辦法規範,避免散落各章重複規定。
Q4現在無限公司設立登記要看哪條?▾
公司法第 387 條第 5 項授權之公司登記辦法。
Q5無限公司設立登記期限是幾天?▾
依公司登記辦法規定,目前實務上以章程訂立後 15 日內為原則。
Q6違反設立登記期限會怎樣?▾
依公司法第 387 條第 4 項,由主管機關裁處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
Q7公司法刪除條文還要研究嗎?▾
舊案件適用舊法、修法沿革研究、學術論文撰寫等仍需參考。
Q8公司登記辦法在哪裡找?▾
全國法規資料庫搜尋「公司登記辦法」(pcode:J0080038)。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項目 | 原 405 條(已刪除) | 現行公司登記辦法 |
|---|---|---|
| 規範位置 | 公司法第二章無限公司章節 | 經濟部訂定之行政命令 |
| 登記期限 | 章程訂立後 15 日內 | 依各類公司分別規定(多數仍維持 15 日) |
| 罰則設計 | 罰鍰 + 虛偽記載刑責 | 公司法第 387 條配套罰鍰(1-5 萬)+ 公司法刑責條文配套 |
| 修改彈性 | 修法需立法院三讀 | 經濟部訂定,行政命令調整較快 |
| 規範密度 | 單條規定 | 完整辦法統一規範各公司類型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