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第 424 條
(刪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司法第 424 條已於民國 90 年刪除,公司債募集後之登記改依公司法第 387 條授權之公司登記辦法辦理。
Q · 公司法 424 條還能用嗎?公司債登記現在怎麼辦?
公司法第 424 條已於民國 90 年(2001 年)刪除,不再具法律效力。原本規範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公司債後 15 日內登記義務,整併入公司法第 387 條授權訂定之「公司登記辦法」統一處理。實務上發行公司債仍須完成主管機關登記,但程序、期限、應附文件與罰則均依現行辦法及公司法第 248 條等實體規定辦理。
白話解讀
這條原本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公司債後,董事會必須在 15 天內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並附上董事會議事錄、資產負債表等四份文件。違反者有罰鍰,虛偽記載者有刑責。民國 90 年配合公司法第 387 條增列授權辦法,將登記程序統一納入「公司登記及認許辦法」規範,本條因此刪除。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 424 條為已刪除之歷史條文,原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債章節的登記程序規定,於民國 90 年配合行政程序授權體系調整,併入公司法第 387 條授權之公司登記辦法統一規範,現行募集公司債後之登記事項以該辦法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公司法 424 條是什麼?▾
原規範公司債募集後 15 日內登記義務,已於民國 90 年刪除。
Q2公司法 424 條什麼時候刪除?▾
民國 90 年(2001 年)11 月 12 日修正公布刪除。
Q3公司債現在還要登記嗎?▾
要。改依公司法第 387 條授權之公司登記辦法辦理。
Q4公司債登記沒辦會怎樣?▾
現行罰則依公司登記辦法及公司法相關條文,主要為罰鍰,已不再援引舊條文刑責。
Q5為什麼公司法 424 條被刪除?▾
民國 90 年修法將分散在各章的登記程序整併授權公司登記辦法統一規範。
Q6公司法 424 條跟 387 條什麼關係?▾
387 條是 424 條刪除後承接登記程序的授權依據。
Q7公司債募集登記要附哪些文件?▾
依公司登記辦法規定,包含董事會議事錄、資產負債表、發行條件等,最新清單以辦法為準。
Q8公司債登記期限多久?▾
現行公司登記辦法規定之期限,舊條文 15 日已不適用。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value |
|---|---|
| 民國 90 年前(舊 424 條時代) | 公司債募集結束 15 日內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應檢附董事會議事錄、資產負債表等四份文件;違者罰鍰,虛偽記載者依刑法或特別刑法論處。 |
| 民國 90 年後(現行制度) | 依公司法第 387 條授權之公司登記辦法辦理,程序、期限、應附文件、罰則均以該辦法為準,刑責回歸刑法商業會計法等一般規定。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