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4 分鐘

公司法 第 441 條

(刪除)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司法第 441 條已於民國 69 年(1980)刪除,原規定分公司設立應繳執照費 200 元,現改依 438 條授權子法計收。

Q · 公司法第 441 條還能用嗎?分公司執照費還要繳 200 元嗎?

公司法第 441 條已於民國 69 年(1980)5 月 9 日刪除,當年同時刪除的還有整節分公司登記規費條文。現行分公司登記規費依公司法第 438 條授權之「公司登記及認許辦法」「公司名稱及業務預查審核準則」等子法計收,金額與項目都與 1980 年前完全不同。引用本條打官司或寫考卷都會直接扣分。

白話解讀

這條原本規定公司或外國公司設立分公司時,要繳二百元執照費。民國69年整節規費條文一併刪除,分公司登記收費改依其他規定辦理。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 441 條為民國 18 年制定、民國 55 年修正明定、民國 69 年刪除之歷史條文,原內容規定本國公司或外國公司設立分公司時,登記時應繳納執照費新台幣二百元。本條與同節其他規費條文於 1980 年公司法大幅修正時整體刪除,改由公司法第 438 條授權主管機關以行政命令統一訂定規費標準,係台灣公司登記規費由「法律直接定額」改為「行政命令彈性計收」的關鍵分水嶺。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公司法第 441 條是什麼?

已刪除的歷史條文。民國 18 年制定、民國 55 年修正明定分公司執照費 200 元、民國 69 年(1980)5 月 9 日隨整節分公司登記規費條文一併刪除。現行分公司登記規費依公司法第 438 條授權之子法辦理。

Q2公司法第 441 條為什麼被刪除?

1980 年公司法大幅修正,將整節規費條文整體刪除,改由公司法第 438 條授權主管機關以行政命令訂定規費辦法。原因是法律寫死金額無法因應通膨與政策調整,改授權子法後可由主管機關彈性訂定。

Q3現在分公司登記要繳多少錢?

依現行公司登記及認許辦法,以資本額級距計收登記規費,與 1980 年前 200 元定額完全不同。具體金額請查經濟部商業發展署最新公告。

Q4分公司執照費是什麼?

公司設立分公司時應繳之行政規費,1980 年前由公司法定額規定,刪除後改依子法計收。

Q5為什麼公司法第 441 條要刪除?

1980 年大修法時為使規費標準具彈性,將整節定額規費條文刪除,改授權主管機關訂定。

Q6已刪除法條還有法律效力嗎?

完全沒有。刪除後該條文不存在於現行法律體系,引用為請求權基礎或處罰依據皆無效。

Q7現在分公司登記怎麼辦?

備齊章程、決議文件等向經濟部商業發展署(或直轄市政府)線上申辦,依現行規費表繳費。

Q8分公司登記規費去哪查最新金額?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官網「規費收費標準」,或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規費試算。

Q9申請分公司登記要準備什麼?

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董事會議紀錄、章程、營業所證明、負責人身分證件、規費。

Q10分公司登記要多少錢?

依現行子法以資本額級距計收,小額分公司約 1000 元起跳,大額依比例增加。

Q11公司法第 441 條 vs 第 438 條差在哪?

441 條是 1980 年前定額規費(已刪除),438 條是現行授權主管機關訂規費辦法的母法。

Q12分公司執照費 vs 公司登記規費差在哪?

舊法用「執照費」名稱定額 200 元,現行統稱「登記規費」依資本額級距計收。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面向舊法第 441 條(1980 前)現行第 438 條授權子法
規費訂定方式法律直接明定 200 元行政命令依資本額級距計收
調整彈性需修法才能調整金額主管機關依物價、政策快速調整
適用對象本國公司分公司 + 外國公司分公司所有公司登記類型統一規費表
現行效力已刪除,無法律效力現行有效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3 國

🇯🇵 日本会社法第 933 条(外国会社の登記)+ 登録免許税法(支店登記免許料は登録免許税法で定める)
🇰🇷 韓國상법 제 614 조(외국회사 영업소 등기) + 등록면허세법(분사무소 등기 면허세)
🇨🇳 中國公司法第 14 條(分公司設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注册登记收费有关规定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3 國規定比較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