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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4 分鐘

公司法 第 444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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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公司法第 444 條已於民國 69 年刪除,現行公司登記規費由經濟部依第 438 條訂定。

Q · 公司法第 444 條還有效嗎?現在的公司登記費要查哪裡?

公司法第 444 條已於民國 69 年(1980 年)刪除,原本規定其他雜項公司登記每件繳納五十元登記費。整節刪除後,所有公司登記規費依公司法第 438 條授權,由經濟部以行政命令訂定「公司登記規費標準」。現行費率(如設立、變更、解散登記等)需查經濟部最新公告,不可再引用本條。

白話解讀

這條原本是公司登記費的兜底條款:設立、增資、外國公司認許以外的其他登記,每件五十元。民國69年刪除後,所有公司登記規費統一由行政規則另行規定。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 444 條為已刪除條文,原屬公司法第九章「公司之登記及認許」規費規定之兜底條款,民國 55 年訂定為設立、增資、外國公司認許以外之其他登記每件五十元,於民國 69 年整節廢除後,台灣公司登記規費全面行政命令化,依公司法第 438 條授權由經濟部訂定。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公司法第 444 條還有效嗎?

已於民國 69 年整節刪除,不再有效。現行規費依第 438 條授權之行政命令辦理。

Q2公司登記費現在多少錢?

依經濟部「公司登記規費標準」,依登記類型計費,不可再引用已刪除的第 444 條 50 元規定。

Q3為什麼公司法第 444 條會被刪除?

民國 69 年整節廢除登記費規定,將規費事項授權給主管機關以行政命令彈性調整,避免修法滯後物價。

Q4公司法第 438 條與第 444 條是什麼關係?

第 438 條為現行規費授權依據,第 444 條為已刪除的舊規費條款,兩者一在世一退役。

Q5已刪除條文還會被引用嗎?

司法判決可能引用為歷史對照或解釋舊行為時的法律依據,但不適用於現行登記。

Q6其他國家公司登記費規定在哪?

日本依登錄免許稅法、韓國依상업등기법施行規則、德國依 GNotKG、法國依 Code de commerce 行政命令。

Q7公司登記辦法是什麼?

依公司法第 387 條授權,由經濟部訂定的公司登記實施細則,含應檢附文件、書表、期限等。

Q8外國公司認許登記費現在怎麼算?

現行已無「認許」制度(民國 107 年廢除),改為外國公司分公司登記,依規費標準辦理。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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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55 年版其他登記每件 50 元(明文於公司法本體)
民國 69 年刪除後全面移出公司法,依第 438 條授權行政命令訂定
現行(依公司登記規費標準)依登記類型分別計費,金額由經濟部定期調整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登録免許税法 + 商業登記手数料令(商業登記費用體系)
🇰🇷 韓國상업등기법 시행규칙(商業登記法施行規則 登記수수료條款)
🇨🇳 中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国家发展改革委・財政部「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
🇩🇪 德國Gerichts- und Notarkostengesetz (GNotKG) Anlage 1 — 商業登記費表
🇫🇷 法國Code de commerce art. R.123-149 起(商事登記簿規費)
🇺🇸 美國Delaware General Corporation Law § 391(Franchise Tax / Filing Fee)等各州登記費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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