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第 46 條(業務執行之方法)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股東之數人或全體執行業務時,關於業務之執行,取決於過半數之同意。
- 執行業務之股東,關於通常事務,各得單獨執行。但其餘執行業務之股東,有一人提出異議時,應即停止執行。

111 人 正在學習
NT$3,560
NT$13,800
省 $10,2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公司法 第46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編章節定位
最新筆記
forever2367
a year ago
司法類科
點人頭跟出資額無關
rose0429
2 years ago
司法類科
無限公司意思決定機關→全體股東
執行業務機構→原則全部,例外章程特定且經半數同意即可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