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公司法 第 63 條(盈餘分派)

  1. 1.公司彌補虧損後,不得分派盈餘。
  2. 2.公司負責人違反前項規定時,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司法第 63 條禁止公司在彌補累積虧損前分派盈餘,違反規定的負責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Q · 公司還有累積虧損可以分紅嗎?

依公司法第 63 條第一項,公司必須先把累積虧損彌補完畢,才能分派盈餘給股東。違反第二項規定的公司負責人,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重點是刑責落在做決定的自然人身上,不是公司。

白話解讀

公司今年賺了五百萬,股東們迫不及待想分錢。但帳上還有八百萬的累積虧損沒填。第 63 條說:先把虧損的洞補起來,剩下的才能分。這不只是會計原則,違反的話公司負責人會被判刑。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萬元以下罰金。立法者直接把刑罰綁上去,因為虧分盈餘等於掏空公司用來還債的底牌。無限公司的股東對外負連帶無限責任,但公司資產是第一道防線。如果公司資產被提前分光,倒的時候債權人只能去追個別股東的私人財產,追償成本和難度暴增。這條保護的不只是公司,更是所有跟這家公司做生意的人。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 63 條為無限公司盈餘分派之強制限制規定,要求公司必須先彌補累積虧損後始得分派盈餘,違反者由公司負責人承擔刑事責任,體現資本維持原則優於股東分配權的立法價值。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公司法第 63 條規定什麼?

禁止無限公司在累積虧損未彌補前分派盈餘,違反者負責人最重一年有期徒刑。

Q2分紅給股東會被告嗎?

如果累積虧損還沒彌補完就分,做決定的負責人會被追訴刑責,不是罰公司。

Q3累積虧損怎麼判斷?

看資產負債表上的保留盈餘是否為負數,這是會計師簽證後的客觀數字。

Q4全體股東同意分配可以嗎?

不可以。第 63 條是強制規定,股東一致同意也不能解除負責人的刑責。

Q5罰金六萬元為何要規範?

重點在「有期徒刑」會留下前科紀錄,影響擔任董事或負責人資格,比罰金嚴重。

Q6股份有限公司也適用嗎?

股份有限公司另適用第 232 條,規範類似但條文獨立。第 63 條僅適用無限公司。

Q7已分配的盈餘需要退還嗎?

法律沒明文要求股東退還,但債權人可以詐害行為撤銷該分配以保全債權。

Q8無限公司還有人在用嗎?

極少。台灣絕大多數採股份有限公司,無限公司主要見於早期商號或特定家族事業。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会社法 第 461 条(剰余金の配当等に関する責任)+ 第 462 条(違法配当の責任)
🇰🇷 韓國상법 제462조(이익의 배당)+ 제583조(무한책임사원의 회사 채무 변제 책임 관련)
🇨🇳 中國公司法第 166 条(公司利润分配,需先弥补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
🇩🇪 德國HGB § 120(OHG Gewinnverteilung)+ § 169(KG);GmbHG § 30(Auszahlungsverbot bei Stammkapital­erhaltung)
🇫🇷 法國Code de commerce L232-11(définition du bénéfice distribuable - réserve légale prioritaire)
🇺🇸 美國Model Business Corporation Act § 6.40(distribution tests - solvency + balance sheet test)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