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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第 69 條(退股之結算)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退股之股東與公司之結算,應以退股時公司財產之狀況為準。
  2. 退股股東之出資,不問其種類,均得以現金抵還。
  3. 股東退股時,公司事務有未了結者,於了結後計算其損益,分派其盈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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