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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公司法 第 96 條(連帶責任之消滅)

股東之連帶無限責任,自解散登記後滿五年而消滅。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司法第 96 條規定,無限公司股東連帶無限責任自解散登記後滿五年消滅,為法定除斥期間。

Q · 無限公司解散後,股東的責任要負多久?

依公司法第 96 條,無限公司股東的連帶無限責任,自解散登記後滿五年而消滅。起算點是經濟部核准解散登記的日期,不是股東會決議解散日,也不是債權人知悉日。這是法定除斥期間,不適用中斷或不完成。五年屆滿後,股東責任徹底歸零,債權人無從再追。

白話解讀

五年。這是無限公司股東的連帶無限責任的有效期限。從公司辦完解散登記那天起算,五年一到,不管還有多少債沒還,股東的無限責任自動歸零,永遠消滅。這條的殘酷之處在於它是雙面刃。對股東來說,這是一條確定的逃生隧道,你知道隧道的盡頭在哪裡。但對債權人來說,這是一個正在倒數的炸彈,每過一天你能追到的人就少一分。而且這裡說的是「解散登記後」,不是「你知道公司解散後」。如果你是債權人,公司三年前就辦了解散登記但你去年才知道,你只剩兩年可以動手。時鐘不等你。

法律定性

公司法第 96 條規範無限公司股東連帶無限責任的消滅期間,明定自解散登記日起算滿五年該責任即告消滅,為法定除斥期間,非消滅時效,不適用時效中斷與不完成規定。本條同樣準用於兩合公司之無限責任股東(公司法第 115 條)。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公司法第 96 條五年怎麼起算?

從經濟部核准解散登記日起算,非股東會決議日。

Q2沒辦解散登記,五年會跑嗎?

不會。本條明定『自解散登記後』,未辦登記則倒數從未啟動。

Q3五年內債權人能做什麼?

向法院起訴,起訴在五年內即可保全權利。

Q4五年屆滿後股東還會被告嗎?

本條責任消滅,但若另有民法侵權或不當得利請求權,時效另計。

Q5兩合公司股東適用嗎?

無限責任股東準用(公司法第 115 條),有限責任股東另有規定。

Q6這五年是消滅時效還是除斥期間?

通說為除斥期間,不中斷不停止,固定五年屆滿消滅。

Q7解散登記日期去哪查?

經濟部商業司公司登記查詢系統可調閱。

Q8公司還在清算中也算解散登記後嗎?

解散登記與清算終結是兩件事,本條從解散登記日起算,清算期間不停止倒數。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civil_125_時效company_96_責任
性質消滅時效除斥期間
期間15 年5 年
中斷得中斷(起訴、承認、催告)不中斷
效力債務人得拒絕給付責任直接消滅
起算請求權可行使時解散登記日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会社法第 673 条(合名会社の社員の責任の消滅)— 解散登記後 5 年
🇰🇷 韓國상법 제267조(합명회사 사원의 책임 소멸)— 본점소재지에서 해산등기 후 5년
🇨🇳 中國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第 92 條相關)— 普通合伙人退伙後對原合伙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自合伙企業注銷登記之日起 5 年內
🇩🇪 德國HGB § 159(Verjährung der Gesellschafterhaftung bei OHG)— 5 Jahre nach Auflösungseintragung
🇫🇷 法國Code de commerce L237-13(responsabilité des associés en nom collectif après dissolution)— 5 ans à compter de la publication de la dissolution
🇺🇸 美國Uniform Partnership Act § 703(dissolution and winding up — discharge of partners' liability)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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