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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登記法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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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之任免或調動,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申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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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我不知道商業登記法第13條的相關內容。

相關函釋 1

立法沿革 5

(0260618 制定)

應登記之事項,非經登記及公告後,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應於支店所在地登記事項而未登記及公告者,前項規定於支店所為之行為適用之。

(0561114 全文修正)

商業之分支機構開業前,應將左列各款事項,向分支機構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申請登記:   一、本商號登記證字號及所載事項。   二、分支機構名稱。   三、分支機構所在地。   四、分支機構經理人姓名、住所。   前項分支機構經核准登記後,應由該主管機關以副本抄送本商號所在地之縣(市)政府。

(0781005 全文修正)

商業之分支機構開業前,應將左列各款事項,向分支機構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申請登記:   一、本商號登記證字號及所載事項。   二、分支機構名稱。   三、分支機構所在地。   四、分支機構經理人姓名、住所或居所、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其他經政府核發之身分證明文件字號。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前項分支機構,經核准登記後,主管機關應以副本抄送本商號所在地之直轄市建設局或縣(市)政府。

立法理由一、經理人並無國籍之限制,外僑或華僑亦得充任經理人,經理人如在國內無住所者,自應設定居所,以便經常為商號處理事務。原條文第一項第四款,並未將經理人之居所列為登記事項,爰增訂之,另增列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字號為登記事項,以利商業管理。為加強對商業之管理,爰參照公司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增訂第五款。   二、直轄市建設局依本法亦辦理商業登記,第二項未列入,顯有缺漏,爰予修正,以期明確。

(0910116 修正)

商業之分支機構開業前,應將左列各款事項,向分支機構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申請登記:   一、分支機構名稱。   二、分支機構所在地。   三、分支機構經理人姓名、住所或居所、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其他經政府核發之身分證明文件字號。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前項分支機構,經核准登記後,主管機關應以副本抄送本商號所在地之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

立法理由一、配合第三條商業登記證之廢止,刪除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並將原條文第二款至第五款移列為第一款至第四款。   二、為因應地方制度法之施行,直轄市政府之組織業務劃分係屬其自治事項,爰將第二項之「直轄市建設局」修正為「直轄市政府」。

(0961218 全文修正)

經理人之任免或調動,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申請登記。

立法理由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十二條移列,並酌作文字修正。

(0260618 制定)

應登記之事項,非經登記及公告後,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應於支店所在地登記事項而未登記及公告者,前項規定於支店所為之行為適用之。

(0561114 全文修正)

商業之分支機構開業前,應將左列各款事項,向分支機構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申請登記:   一、本商號登記證字號及所載事項。   二、分支機構名稱。   三、分支機構所在地。   四、分支機構經理人姓名、住所。   前項分支機構經核准登記後,應由該主管機關以副本抄送本商號所在地之縣(市)政府。

(0781005 全文修正)

一、經理人並無國籍之限制,外僑或華僑亦得充任經理人,經理人如在國內無住所者,自應設定居所,以便經常為商號處理事務。原條文第一項第四款,並未將經理人之居所列為登記事項,爰增訂之,另增列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字號為登記事項,以利商業管理。為加強對商業之管理,爰參照公司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增訂第五款。   二、直轄市建設局依本法亦辦理商業登記,第二項未列入,顯有缺漏,爰予修正,以期明確。

(0910116 修正)

一、配合第三條商業登記證之廢止,刪除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並將原條文第二款至第五款移列為第一款至第四款。   二、為因應地方制度法之施行,直轄市政府之組織業務劃分係屬其自治事項,爰將第二項之「直轄市建設局」修正為「直轄市政府」。

(0961218 全文修正)

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十二條移列,並酌作文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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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登記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商業登記法第 13 條規定:「經理人之任免或調動,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申請登記。」(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商業登記法第 1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商業登記法第 13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96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