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業純益認定運用及監督管理規則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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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電業有以下情形者,視為構成本法第七十四條第一項第十四款之規定: 一、未依第三條規定足額提撥相當數額。 二、未依規定範圍或期限運用純益之提撥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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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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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業名詞
- 第七十四條第一項第十四款條文
- 第三條條文
- 電業法 第 74 條條文
- 發電業純益認定運用及監督管理規則 第 3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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