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4 條
- 1.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行近鐵路平交道,不將時速減至十五公里以下。 二、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 三、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路段,不減速慢行。 四、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不減速慢行。 五、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減速慢行。 六、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 七、因雨、霧視線不清或道路上臨時發生障礙,不減速慢行。
- 2.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 3.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遇有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 4.汽車駕駛人有前二項規定之情形,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處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至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處新臺幣三萬六千元罰鍰,吊銷其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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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要求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行人時須暫停讓行,違者罰 1,200 至 6,000 元,肇事致傷更重至 3.6 萬元並吊扣駕照。
Q · 斑馬線上有行人我沒停讓,會被罰多少?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二項,行經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處 1,200 元以上 6,000 元以下罰鍰;對視覺功能障礙者未停讓加重至 2,400 至 7,200 元。若因而肇事致人受傷,罰鍰跳至 18,000 至 36,000 元並吊扣駕照一至二年;致重傷或死亡者罰 36,000 元並吊銷駕照。112 年修法已把適用範圍從斑馬線擴大到所有依法可供行人穿越的交岔路口。
白話解讀
台灣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中,行人占了將近兩成,其中超過六成發生在交岔路口。這條就是立法者對「行人地獄」開出的處方。它把駕駛人的減速義務切成七種場景(鐵路平交道、學校醫院、施工路段等),違反任一種罰 600 到 1,800 元。但真正讓你該停下來想一想的是第二項:斑馬線上有行人你不停讓,罰 1,200 到 6,000 元。如果撞到人?罰鍰直接跳到 18,000 到 36,000 元,駕照吊扣一到兩年。致人重傷或死亡?36,000 元罰鍰加上駕照直接吊銷。112 年修法後,這條的打擊範圍從斑馬線擴大到「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也就是說,就算沒畫斑馬線的路口,只要行人依法可以穿越,你就必須停讓。很多駕駛人至今不知道這個擴大適用的範圍。
法律定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為汽車駕駛人減速慢行與停讓行人義務之處罰規範,分為四個層次:第一項列舉七種應減速慢行情形(平交道、學校醫院、施工路段等),第二項建立行人穿越時的暫停讓行義務,第三項加重保護視覺功能障礙者,第四項處罰因違反前述義務而肇事致人傷亡之情形,構成行人路權保護的核心行政罰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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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行人闖紅燈我撞到他,我也要被罰嗎?▾
本條第二項處罰的是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但行人闖紅燈時雙方過失比例會在事故鑑定中分配。你不會因行人闖紅燈就完全免責,但過失比例會降低,影響民事賠償與刑事量刑。內行人提示:即使行人有過失,你若超速或未注意車前狀況,過失比例可能仍偏高,事故鑑定報告是核心證據。
Q2騎機車也算嗎?還是只有汽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8款定義的汽車包含機車,騎機車經過斑馬線不停讓行人同樣適用第二項 1,200 到 6,000 元罰鍰。內行人提示:機車體積小容易被忽略,但路口攝影機一樣拍得到,科技執法擴展後機車不停讓行人的裁罰明顯增加。
Q3減速慢行到底要多慢?條文又沒寫▾
除鐵路平交道明定 15 公里以下,其他情形條文沒寫死數字。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行經行人穿越道、學校等路段應減速慢行,實務上法官以足以隨時停車的速度判斷。內行人提示:在學校路段以時速 40 公里行駛而肇事,幾乎不可能說服法官你有減速慢行,建議保持 20 到 30 公里並隨時準備煞車。
Q4不禮讓行人罰多少?▾
依第44條第二項罰 1,200 至 6,000 元,對攜白手杖或導盲犬的視障者未停讓加重至 2,400 至 7,200 元。
Q5道交條例第44條在規範什麼?▾
汽車駕駛人的減速慢行義務(七種情形)與行人穿越時的暫停讓行義務,是行人路權保護的核心行政罰。
Q6什麼叫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行人可於未設斑馬線的交岔路口穿越,112 年修法後這類路口也納入停讓義務範圍。
Q7減速慢行是不是有固定時速?▾
除平交道明定 15 公里以下外無固定數字,實務以足以隨時停車的速度判斷,學校路段建議 20-30 公里。
Q8收到不停讓行人罰單怎麼申訴?▾
核對裁決書資料 → 調閱路口採證影像 → 認為取締有誤者於送達後 30 日內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起訴。
Q9肇事撞到行人賠償金額怎麼算?▾
醫療費、看護費、薪資損失等實際損害,加精神慰撫金與法定遲延利息 5%,行政罰鍰另計不可抵充。
Q10對不停讓行人罰單提行政訴訟要多少錢?▾
交通裁決事件起訴裁判費 300 元,相對低廉;關鍵成本在於蒐證與影像調閱,多數情況可自行進行。
Q11怎麼證明我有停讓、行人尚未進入穿越道?▾
調閱路口監視器與行車紀錄器,呈現行人位置與車輛行進軌跡,證明取締時行人未踏上穿越範圍。
Q12不停讓行人 vs 闖紅燈哪個罰比較重?▾
不停讓行人 1,200-6,000 元高於一般闖紅燈,且肇事致傷亡會跳至吊扣或吊銷駕照,責任梯度更陡。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情形 | 罰鍰 | 其他處分 |
|---|---|---|
| 一般減速慢行違規(第一項七款) | 600–1,800 元 | 併予記點 |
| 未停讓行人(第二項) | 1,200–6,000 元 | 併予記點 |
| 未停讓視障者(第三項) | 2,400–7,200 元 | 併予記點 |
| 肇事致人受傷(第四項) | 18,000–36,000 元 | 吊扣駕照 1–2 年 |
| 肇事致重傷或死亡(第四項) | 36,000 元 | 吊銷駕駛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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