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7 分鐘7 分鐘7 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3 條

快速跳轉
  1. 1.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四十公里。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五、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六、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2. 2.汽車駕駛人違反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情形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違反前項第五款情形,於一年內再度違反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六個月。
  3. 3.二輛以上之汽車共同違反第一項規定,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
  4. 4.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或前項行為者,並吊扣該汽車牌照六個月;經受吊扣牌照之汽車再次提供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或前項行為者,沒入該汽車。
  5. 5.未滿十八歲之汽車駕駛人違反第一項、第三項規定者,得由警察機關公布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姓名。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範危險駕駛,蛇行、超速逾40公里、逼車、競駛等行為最重罰9萬元,並吊銷駕照、吊扣車牌6個月,再犯沒入車輛。

Q · 飆車、逼車被抓會有什麼後果?

會。最重沒入車輛、吊銷駕照,未成年還公布家長姓名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處60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競駛競技或兩輛以上共同違反者,罰3萬至9萬元並吊銷駕照。第1款至第4款行為肇事者吊銷駕照,第5款噪音一年內再犯者吊扣駕照6個月。所有行為都吊扣車牌6個月,受吊扣後再犯特定款項者沒入該車(與車主是誰無關)。未滿18歲駕駛人違規,警察機關得公布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姓名。

深度解讀

2023 年修法之後,這條變成了台灣交通法規裡最具殺傷力的罰則之一。殺傷力不只在罰鍰(最高九萬),而是它觸發的連鎖反應:當場禁止駕駛、吊銷駕照、吊扣車牌六個月,再犯的話車子直接被政府沒入。你沒看錯,車子會被沒收。這條列舉了六種行為:蛇行、超速逾40公里、逼車、任意急煞、改裝噪音、高快速公路逆向。其中「逼車」是2013年才加進來的,因為馬路三寶影片在網路上瘋傳,立法院才把「迫近、驟然變換車道迫使他車讓道」寫進法律。而超速門檻在2023年從60公里降到40公里,等於把更多人拉進了這條的打擊範圍。最狠的一招藏在第五項:未滿十八歲的駕駛人違規,警察可以公布他爸媽的姓名。讓家長上新聞,比罰青少年本人有效得多。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6 國規定對照

相關函釋 6 則

立法沿革 9 版

本條有 9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3 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3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12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