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3 條
- 1.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四十公里。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五、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六、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 2.汽車駕駛人違反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情形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違反前項第五款情形,於一年內再度違反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六個月。
- 3.二輛以上之汽車共同違反第一項規定,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
- 4.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或前項行為者,並吊扣該汽車牌照六個月;經受吊扣牌照之汽車再次提供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或前項行為者,沒入該汽車。
- 5.未滿十八歲之汽車駕駛人違反第一項、第三項規定者,得由警察機關公布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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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範危險駕駛,蛇行、超速逾40公里、逼車、競駛等行為最重罰9萬元,並吊銷駕照、吊扣車牌6個月,再犯沒入車輛。
Q · 飆車、逼車被抓會有什麼後果?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處60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競駛競技或兩輛以上共同違反者,罰3萬至9萬元並吊銷駕照。第1款至第4款行為肇事者吊銷駕照,第5款噪音一年內再犯者吊扣駕照6個月。所有行為都吊扣車牌6個月,受吊扣後再犯特定款項者沒入該車(與車主是誰無關)。未滿18歲駕駛人違規,警察機關得公布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姓名。
白話解讀
2023 年修法之後,這條變成了台灣交通法規裡最具殺傷力的罰則之一。殺傷力不只在罰鍰(最高九萬),而是它觸發的連鎖反應:當場禁止駕駛、吊銷駕照、吊扣車牌六個月,再犯的話車子直接被政府沒入。你沒看錯,車子會被沒收。這條列舉了六種行為:蛇行、超速逾40公里、逼車、任意急煞、改裝噪音、高快速公路逆向。其中「逼車」是2013年才加進來的,因為馬路三寶影片在網路上瘋傳,立法院才把「迫近、驟然變換車道迫使他車讓道」寫進法律。而超速門檻在2023年從60公里降到40公里,等於把更多人拉進了這條的打擊範圍。最狠的一招藏在第五項:未滿十八歲的駕駛人違規,警察可以公布他爸媽的姓名。讓家長上新聞,比罰青少年本人有效得多。
法律定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為危險駕駛之加重處罰規範,列舉蛇行、超速逾40公里、逼車、任意急煞、製造噪音、高快速公路逆向六種行為,並建立罰鍰、當場禁駕、吊銷駕照、吊扣車牌、沒入車輛、公布未成年人家長姓名的多層級處罰階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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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道交條例 43 條危險駕車有哪些?▾
道交條例第 43 條第 1 項列舉汽機車危險駕車情形,處 6,000-24,000 元罰鍰並吊扣駕照 1 年:(1) 行車速度超過規定最高時速 40 公里以上 (2) 蛇行,或以其他方式危險駕車 (3) 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4) 二輛以上之汽車共同在道路上競駛、競技。完整條文見 lawplayer.com/article/traffic-43。
Q2飆車會被判刑嗎?▾
會。競速飆車若吸引多人旁觀,擾亂社會秩序,可能構成刑法 185 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5 年以下徒刑。另依道交 43 條加重處罰,吊銷駕照 3 年、沒入車輛。若肇事致人傷亡,另依過失致傷/致死、肇事逃逸起訴。量刑趨勢見 lawplayer.com/article/traffic-43。
Q3開車蛇行會被罰嗎?▾
會。依道交 43 條第 1 項第 2 款,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處 6,000-24,000 元並吊扣駕照 1 年。實務認定蛇行需有反覆變換車道、高速衝撞等危險行為。錄影或測速器辨識可作為證據。認定實例見 lawplayer.com/article/traffic-43。
Q4改裝車違法嗎?▾
視改裝項目。依道交 43 條第 1 項第 5、6 款,非法改裝噪音、底盤、引擎影響行車安全者,處 6,000-24,000 元並沒入車輛。另依空汙法、噪音管制法另有罰則。常見違法改裝項目見 lawplayer.com/article/traffic-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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