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4條規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須懸掛三角紅旗、黏貼危險物品標誌、罐槽檢驗合格並攜帶駕駛專業訓練證明,違者依法處罰。
Q · 瓦斯車、油罐車上路要符合什麼規定?
依84條,須掛三角紅旗、貼危險標誌、帶罐槽檢驗與訓練證明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4條,裝載危險物品的車輛上路前須先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臨時通行證,並隨車攜帶;車頭車尾懸掛布質三角紅旗(每邊不少於30公分)、左右與後方黏貼反光危險物品標誌,罐槽體須檢驗合格,駕駛與護送人員須有專業訓練證明,並備滅火器、個人防護裝備與「本次運送物品」的安全資料表,共17款義務缺一不可。
你開車跟在一台寫著「易燃」的槽車後面,覺得它應該有一套不一樣的規則。沒錯,整整十七條規則加上後面四項補充。從車身要懸掛布質三角紅旗(每邊不少於30公分)、左右兩側貼危險物品標誌、罐槽必須檢驗合格、駕駛必須有專業訓練證明、隨車要帶滅火器和個人防護裝備、安全資料表必須是「這次運送的這種物品」(不能拿其他物品的SDS充數)、行經高速公路只能走外側車道不能變換、遇到惡劣天候必須停車、停駛時不能在橋樑隧道火場一百公尺內停車。任何一項違反,輕則罰錢,重則因事故承擔連動的刑事和賠償責任。最容易被忽略的是第八款:隨車不得攜帶非所裝載危險物品之安全資料表。這條會被檢查,因為錯誤的SDS在事故時會誤導救災。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4條為車輛裝載危險物品的總則性規範,將危險物品運送拆解為「事前申請(臨時通行證)」「車輛標示(三角紅旗、危險物品標誌)」「資格與裝備(專業訓練、滅火器、防護裝備、安全資料表)」「途中規範(密封、固定、車道、惡劣天候停駛)」與「事故應變(外洩處理、通報、故障標誌)」五大環節,並對輕型機車、重型機車與小量運送設定豁免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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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條規定,運送液化石油氣的瓦斯車屬於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必須有臨時通行證、車頭車尾掛三角紅旗、兩側貼危險標誌、罐槽檢驗合格、駕駛專業訓練合格。下次瓦斯車到府時可注意車身有沒有這些標示,沒有可向公路監理機關檢舉。內行人提示:合法瓦斯行車輛標示通常很完整,因為一旦違規被舉發影響整家公司營業,業者不會為省幾百塊罰款承擔風險。沒掛標示的瓦斯車要特別小心。
可以,但有限制。第四項規定重型機車裝載液化石油氣淨重未逾60公斤,可不適用第一項第一至七款規定;但超過60公斤就要完整符合規定,輕型機車則完全不准載任何危險物品。內行人提示:豁免只是給日常少量運送(家庭備用瓦斯)方便,不是給業務用。若經常用重機運瓦斯做生意被認定為業務行為,豁免可能不適用,需走完整合規流程。
可以。違反第十七款(高速公路未走外側車道、變換車道)最常被檢舉成功,因為證據明確(行車紀錄器影片);違反第二款(未掛三角紅旗)、第三款(未貼危險標誌)也很容易拍照舉證,檢舉成立後依各地警察機關規定可獲檢舉獎金。內行人提示:檢舉前確認對方是否真在運送危險物品(看車身標示、罐槽配置),普通槽車或貨車不適用本條,檢舉錯誤類別會被退件。
規範車輛裝載危險物品的十七款義務,從申請臨時通行證、車輛標示到事故應變的完整合規地圖。
CNS 6864標示的危險物品、有害事業廢棄物、第一至三類毒性化學物質與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日常瓦斯汽油農藥都算。
運送危險物品前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須隨車攜帶的核准文件,業者貨主應備運送計畫書與安全資料表會同申請。
依勞動部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格式填載,且不得攜帶非本次運送物品的SDS,否則事故時誤導救災。
備運送計畫書與安全資料表,向起運地或車籍所在地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經高速公路者由監理機關依認可路段時段核發。
車頭車尾掛布質三角紅旗(每邊≥30公分),左右與後方黏貼反光危險物品標誌與標示牌,確保不變形褪色剝落。
立即停車妥善處理、通知貨主與警察機關、通報主管機關,並於車前後30至100公尺處豎立故障標誌。
同時看三件事:物品種類、淨重、車輛類型。罐槽車以外貨車氣50液100固200公斤內免第1至7款,罐槽車不適用。
輕型機車一律禁止;重型機車載液化石油氣淨重60公斤內可免第1至7款,超過則須完整合規。
| 車輛類型 | 可否裝載危險物品 | 豁免範圍 | 備註 |
|---|---|---|---|
| 輕型機車 | 一律禁止 | 無 | 無論數量多寡皆不得裝載 |
| 重型機車(載液化石油氣) | 限液化石油氣 | 淨重≤60公斤可免第1至7款 | 超過60公斤須完整合規 |
| 罐槽車以外之貨車 | 可 | 氣體50/液體100/固體200公斤以下可免第1至7款 | 第8至17款仍須遵守 |
| 罐槽車 | 可 | 無(不適用豁免) | 須完整17款並備罐槽檢驗合格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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