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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法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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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船舶違反第二十八條之三第二項規定者,由航政機關處船舶所有人、船長或小船駕駛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禁止航行及限期改善;改善完成後,始得放行。
  2. 2.違反第五十二條第三項或第七十四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者,由航政機關處客船所有人、載客小船所有人、船長或小船駕駛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禁止航行及限期改善;改善完成後,始得放行。
  3. 3.違反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攜帶或託運危險品進入有載運乘客之客船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不知道船舶法第90條的相關內容。

相關函釋 1

立法沿革 3

(0500120 全文修正)

中華民國船舶未領得中華民國船舶國籍證書或中華民國臨時船舶國籍證書,而擅自航行者,處船長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0991112 全文修正)

違反第五十二條機關處客船所有人或船長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禁止航行及限期改善;改善完成後,始得放行。   違反第七十四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者,由航政機關處小船所有人或小船駕駛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禁止航行及限期改善;改善完成後,始得放行。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   二、為精簡條文,整併原條文第八十一條及第八十三條規定。   三、因原第八十一條第一款規範內容,與修正條文第九十三條相同,為免重複,爰予刪除。   四、另原第八十一條第二款規範事項,已訂於修正條文第二十三條第三項、第五十九條第二項第三款及第七十四條第二項第三款,其罰責訂於修正條文第九十二條、第九十七條及第九十八條,為免重複,爰予刪除。   五、為遏止船舶違規載客,維護船舶航安,確保乘客生命安全,將原條文第八十一條第三款內容,移列至本條第一項,並加重其罰鍰額度。   六、將原條文第八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移列至第二項,並酌作文字修正。   七、原條文第八十三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第六款及第七款,已於修正條文第九十八條規範,爰不再重複規定。   八、配合原條文第六十三條之一、第七十三條之刪除,刪除原條文第八十三條第五款及第八款。

(1071106 修正)

船舶違反第二十八條之三第二項規定者,由航政機關處船舶所有人、船長或小船駕駛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禁止航行及限期改善;改善完成後,始得放行。   違反第五十二條第三項或第七十四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者,由航政機關處客船所有人、載客小船所有人、船長或小船駕駛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禁止航行及限期改善;改善完成後,始得放行。   違反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攜帶或託運危險品進入有載運乘客之客船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立法理由一、配合修正條文第二十八條之三第二項規定,於第一項增訂其罰則。   二、第二項規定由原第一項及第二項整併移列,並酌作文字修正。   三、第三項配合修正條文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增訂其罰則。

(0500120 全文修正)

中華民國船舶未領得中華民國船舶國籍證書或中華民國臨時船舶國籍證書,而擅自航行者,處船長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0991112 全文修正)

一、條次變更。   二、為精簡條文,整併原條文第八十一條及第八十三條規定。   三、因原第八十一條第一款規範內容,與修正條文第九十三條相同,為免重複,爰予刪除。   四、另原第八十一條第二款規範事項,已訂於修正條文第二十三條第三項、第五十九條第二項第三款及第七十四條第二項第三款,其罰責訂於修正條文第九十二條、第九十七條及第九十八條,為免重複,爰予刪除。   五、為遏止船舶違規載客,維護船舶航安,確保乘客生命安全,將原條文第八十一條第三款內容,移列至本條第一項,並加重其罰鍰額度。   六、將原條文第八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移列至第二項,並酌作文字修正。   七、原條文第八十三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第六款及第七款,已於修正條文第九十八條規範,爰不再重複規定。   八、配合原條文第六十三條之一、第七十三條之刪除,刪除原條文第八十三條第五款及第八款。

(1071106 修正)

一、配合修正條文第二十八條之三第二項規定,於第一項增訂其罰則。   二、第二項規定由原第一項及第二項整併移列,並酌作文字修正。   三、第三項配合修正條文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增訂其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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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船舶法第 90 條規定:「船舶違反第二十八條之三第二項規定者,由航政機關處船舶所有人、船長或小船駕駛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十…」(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船舶法第 9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船舶法第 90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7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