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設備規則 第 20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污水處理設備之型式、型號及製造者名稱等應以耐久之銘牌附裝於設備。其裝置、操作及維護手冊應由製造者製備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之核可,置於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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