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港法 第 7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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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港安全及管理事項涉及國際事務者,主管機關得參照國際公約或協定及其附約所定規則、辦法、標準、建議或程式,採用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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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函釋 9 則
- 交通部 115.03.12. 交航(一)字第1159800072號公告
- 交通部 114.12.30. 交航(一)字第11498003901號公告
- 交通部 114.09.11. 交航(一)字第11498003001號公告
- 交通部 114.01.06. 交航(一)字第11398003831號公告
- 交通部 113.06.07. 交航(一)字第1139800156B號公告(廢止)
- 交通部 111.05.16. 交航(一)字第11198001384號公告(廢止)
- 交通部 110.01.22. 交航(一)字第11098000071號公告
- 交通部 109.03.09. 交航(一)字第10998000312號公告
- 交通部 107.07.31. 交航(一)字第10798001501號公告
立法沿革 1 版
(1001206 全文修正)
商港安全及管理事項涉及國際事務者,主管機關得參照國際公約或協定及其附約所定規則、辦法、標準、建議或程式,採用施行。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 二、將「本法未規定事項」修正為「商港安全及管理事項」,以資明確。另將交通部修正為主管機關。
- 主管機關名詞
(1001206 全文修正)
一、條次變更。 二、將「本法未規定事項」修正為「商港安全及管理事項」,以資明確。另將交通部修正為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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