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人員法 第 15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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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護理人員法第15條還有效嗎?
護理人員法第15條已經立法者刪除,目前無任何法律效力。原本它承擔的護理機構設置相關規範,已被現行第16條(設置或擴充許可)、第17條(開業登記)、第18條(名稱使用核准)這一組規定吸收。要開設或查詢護理機構規範,應直接適用第16至18條,引用第15條不會產生法律效果。
白話解讀
這個條號現在是空的。護理人員法第15條已被立法者刪除,它原本承擔的功能,被現行第16條到第18條這一整組「護理機構設置、登記、名稱」的規定吸收。對今天想開護理機構、或正在查法規的人來說,真正有效力、要看的是後面那幾條,第15條只剩立法沿革上的一道痕跡,引用它不會產生任何法律效果。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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