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 6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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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港內轉載或前條運搬計畫之運搬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許可: 一、未符合第六十一條規定。 二、由主管機關提列為不合作運搬船名單後未滿三年。但因違反第七十四條規定,逾期報送轉載確認書予主管機關者,提列為不合作運搬船名單後未滿一年。 三、違反本條例所處罰鍰尚未繳納完畢。
深度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第六十一條條文
- 主管機關名詞
- 第七十四條條文
- 罰鍰名詞
- 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 61 條條文
- 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 68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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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