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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8 分鐘

就業保險法 第 12 條(就業促進服務)

  1. 1.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為促進失業之被保險人再就業,得提供就業諮詢、推介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
  2. 2.前項業務得由主管機關或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委任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團體或法人辦理。
  3. 3.中央主管機關得於就業保險年度應收保險費百分之十及歷年經費執行賸餘額度之範圍內提撥經費,辦理下列事項: 一、被保險人之在職訓練。 二、被保險人失業後之職業訓練、創業協助及其他促進就業措施。 三、被保險人之僱用安定措施。 四、雇主僱用失業勞工之獎助。
  4. 4.辦理前項各款所定事項之對象、職類、資格條件、項目、方式、期間、給付標準、給付限制、經費管理、運用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5. 5.第一項所稱就業諮詢,指提供選擇職業、轉業或職業訓練之資訊與服務、就業促進研習活動或協助工作適應之專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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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就業保險法第 12 條授權中央主管機關以年度應收保險費 10% 及歷年結餘為財源,辦理在職訓練、職業訓練、創業協助、僱用安定及雇主僱用獎助等四大類促進就業措施。

Q · 就業保險除了失業給付,還能拿什麼?

依就業保險法第 12 條,被保險人除了失業給付,還可申請四大類促進就業措施:一、在職訓練(沒失業也能領的進修補助);二、失業後職業訓練、創業協助及其他促進就業措施;三、僱用安定措施(公司減班但不裁員時補助雇主);四、雇主僱用失業勞工獎助。經費來源是就業保險年度應收保險費 10% + 歷年結餘,由勞動部訂子辦法執行。

白話解讀

在失業給付之外,還有一個你很少聽說但政府每年花幾十億的系統躺在這條法律裡。就業保險的保費,每年有 10% 以上的額度加上歷年經費的結餘,拿來做四件事:第一,給還在職的你進修訓練(你沒失業也能用);第二,給失業的你職業訓練、創業協助及其他促進就業措施;第三,給雇主的「僱用安定措施」;第四,雇主聘用失業勞工的獎助金。多數失業的人只知道去就服站登記領失業給付,不知道同一個窗口背後接著這條線,可以申請職訓補助、微型創業貸款、求職交通補助,甚至可以告訴面試的公司「雇我你可以領政府補助」拉高議價力。這條是整部就業保險法的「暗道」,不走進來就一輩子看不到。

法律定性

就業保險法第 12 條為促進就業措施總授權條,建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就業諮詢、推介就業、職業訓練的法源,並授權中央主管機關以年度應收保險費 10% 及歷年結餘為財源,辦理在職訓練、職業訓練、創業協助、僱用安定及雇主僱用獎助等四大類積極勞動市場政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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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就業保險除了失業給付還能申請什麼?

依就業保險法第 12 條授權四大類:一、在職訓練補助(你沒失業也能領);二、職業訓練、創業協助(失業後可申請);三、僱用安定措施(公司減班但不裁員時補助);四、雇主僱用失業勞工獎助。這些都是法規授權由勞動部發布子法具體規範,項目、金額、申請方式要去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或台灣就業通網站查。內行人提示:很多項目是隨景氣、產業政策滾動調整的,建議直接打就服站電話問現在有哪些方案可申請,比上網查資訊更即時。

Q2「雇用失業勞工獎助」跟我求職有關嗎?

有,而且是你可以當籌碼的東西。雇主雇用符合條件的失業勞工可向政府申請獎助金,這筆錢雖然是給雇主不是給你,但如果公司雇你能拿到這筆補助,等於降低了公司錄取你的成本。在面試時主動告知「我符合就業保險雇用獎助條件」可以是一個差異化的點。內行人提示:這個工具對中高齡、身心障礙、連續失業超過一段時間的求職者特別有效,因為這些族群的僱用獎助金額通常最高。

Q3就業保險法第 12 條是什麼?

失業給付以外的促進就業總授權條,建立公立就服機構服務 + 授權勞動部以保費 10% 辦四大類措施。

Q4就業保險還能申請什麼補助?

在職訓練(不用失業)、失業職訓 + 創業協助、僱用安定(給雇主)、雇主僱用獎助四大類。

Q5什麼叫僱用安定措施?

景氣下行時補助公司「減班但不裁員」的工具,台灣俗稱「充電再出發計畫」。本條第 3 項第 3 款授權。

Q6年度應收保險費 10% 是什麼意思?

就業保險每年實收保費的 10%(加歷年結餘)強制提撥到促進就業基金池,不是預算編列、是法定比例。

Q7怎麼申請職業訓練補助?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就服站)登記 → 評估 → 報名指定職訓單位 → 受訓期間另可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就保法第 19 條配套)。

Q8在職訓練補助怎麼領?

勞動部產業人才投資方案是主要管道(最高補助 80%-100% 訓練費),台灣就業通查課程清單 → 報名 → 修畢後申請。

Q9微型創業鳳凰貸款怎麼申請?

符合條件(婦女/中高齡/特定族群失業者)→ 創業諮詢 → 提案 → 通過後低利貸款最高 200 萬。本條第 3 項第 2 款授權。

Q10雇主僱用獎助怎麼申請?

雇主用人後 90 日內向公立就服機構申請,須符合「被推介之失業勞工 + 屬獎助對象(中高齡/身障/長期失業等)」。

Q11就業保險職訓 vs 勞動部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差在哪?

前者是失業者主軸(含生活津貼),後者是在職者主軸(補訓練費),但兩者財源都是本條的 10% 提撥。

Q12失業給付 vs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能同時領嗎?

不行,二擇一。受訓期間領職訓生活津貼(就保法 19 條),停受訓回失業給付。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applicanttriggertool
被保險人在職訓練在職被保險人想進修轉職但不想斷薪在職訓練補助 / 產業人才投資方案
失業職訓 + 創業協助失業被保險人失業期間想轉職或自行創業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 微型創業鳳凰貸款
僱用安定措施雇主(受景氣影響)公司減班休息但不想裁員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 減班補助
雇主僱用獎助雇主(聘用失業者)錄用中高齡、身障、長期失業者僱用獎助津貼(每月補助 3-13 個月不等)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雇用保険法第 62 条(雇用安定事業)+ 第 63 条(能力開発事業)
🇰🇷 韓國고용보험법 제3장(고용안정・직업능력개발 사업, 제19조 이하)
🇨🇳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 6 條(政府就業服務體系)
🇩🇪 德國SGB III §§ 4-7(Aktive Arbeitsförderung, BA 主導)
🇫🇷 法國Code du travail Art. L5311-1 et suivants(Service public de l'emploi, Pôle emploi / France Travail)
🇺🇸 美國Workforce Innovation and Opportunity Act (WIOA) Title I(職訓 + 僱用獎助 + 創業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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